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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二條第51款1.事實發生日:104/07/062.公司名稱:臺龍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.與公司關係[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]:本公司4.相互持股比例:不適用5.傳播媒體名稱:不適用6.報導內容: 不適用7.發生緣由:本公司104年6月25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以彌補虧損8.因應措施:(1)本公司依公司法第281條準用第73條及第74條之規定辨理。(2)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1,359,375,630元,經民國104年6月25日股東會決議通過減少資本額新台幣1,019,531,700元,以改善財務結構、彌補虧損,計銷除股份101,953,170股,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 339,843,930元,分為 33,984,393股,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。(3)本公司債權人對前項減少資本案如有異議者,請於民國104年7月07日起至民國104年8月07日止之期間內(以送達日為準),以書面向本公司表示異議,逾期未提出書面聲明書視為無異議,特此公告。9.其他應敘明事項:不適用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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